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的实践与思考
● 东方之子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也是实行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更是检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以很好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我镇于2001年试行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试行“首问责任制”一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镇纪委收到人民来信6件,接待来访8(人)次,信访转立案1件,基本上达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人民群众对镇纪委的信任度大为提高。回顾一年来的实践,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试行“首问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首问责任制”是指在镇纪委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第一位接待群众来访、来电的纪检监察干部,即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接谈、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报批及会同有关人员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使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主要体会
实行“首问责任制”处理信访问题,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温暖百姓心,彻底改变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敷衍和“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风。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一年来,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可以顺民心、贴民意,让来访者有回家的感觉,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例如我镇某村有一村民与村里有经济往来,几年来一直拿不到钱,很是恼火,与村干部的关系比较紧张,后到镇纪委反映此事,我们及时到该村了解到确有此情况后,做了村干部的工作,把钱付给了该村民,化解了干群之间的矛盾,该村民非常感动,特地到镇纪委向我们表示感谢。
二是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防止人浮于事。例如我镇有一党员来向我们反映其组织关系几年前就不知在何处,无法参加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的情况后,我们认为如反映的情况属实,就说明该同志党员权利受到了侵犯,我们及时会同组织部门对该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核实,发现该同志反映的问题属实,及时恢复了该同志的党员权利,该同志连夸镇纪委的办事效率高,拖了几年的事几天就办完了。
三是可以及时掌握案情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我镇某村一原支部书记因自身问题与村里纠缠不清,致使村里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情况反映到镇纪委后,我们组织调查组及时调查核实,发现该同志有违纪事实,对该同志进行了立案查处,使该村的工作能正常运作。
三、对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的几点思考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信息 ,一定要做到处理及时,反映快速,传递准确,为领导决策和查处案件服务。我们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一年来,效果是明显的,但就如何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一直是我们所思考的问题之一。我们认为,要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摆正位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与群众是公仆与主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纪检监察干部可信,可亲,可敬。
二是要改变千篇一律的工作方法,将坐门等客与深入基层、主动下访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分析研究,制定可行的具有超前性的对策。
三是要公正处理信访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树立一身正气,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避免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因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客观就要纪检监察干部具备较强的政治政策水平和较高的业务工作能力,才能把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做好。
试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充实、完善、提高。
作者特别说明:在撰写本文过程中得到了蒋荣华、裴有喜、何军忠、翁海涛同志的共同合作和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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